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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易の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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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欠款如何打条子

2009-7-22 17:00:57 阅读955 评论0 222009/07 July22


    生活中借钱是很常见的,打张“条子”,是人们的常见做法。条子怎样打?该写欠条还是写借条?
    欠条是欠他人款项、财物的一方向应该收到这笔款项、财物的一方出具的文字凭证,往往是打欠条时已经欠下了账。借条是借用他人钱物的一方向出借方出具的文字凭证,在借到钱物的同时留下了借条。打条所涉及的钱、物及其数量、规格、品牌、质量等,要写明利息、物的新旧程度、损坏赔偿办法等。
    借款当事人应亲自写条子,公民个人借款应亲自签名并按手印,单位借款经手人要签字还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借款日期。可以约定还款日期,也可以不约定还款日期,不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
    最后,双方都要仔细核实一下,看是否有错字或有歧义的句子。另外,借款数额较大,借款时间较长的话最好有担保人签字,可以到公证处办理一下公证。

作者  | 2009-7-22 17:00:57 | 阅读(955) |评论(0) | 阅读全文>>

债务人死亡 债务怎样追讨

2009-7-22 16:43:49 阅读371 评论0 222009/07 July22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一点。

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 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此外,《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责任

作者  | 2009-7-22 16:43:49 | 阅读(371) |评论(0) | 阅读全文>>

欠钱人失踪后,债权人怎么办

2009-7-22 16:40:13 阅读464 评论0 222009/07 July22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案件,债权人追逃债款有两条法律途径:1、债权人直接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债权人起诉时,应当到债务人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借贷关系存在,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就会立案受理。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受理后一般用通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露面,法院对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作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只要债权人申请,法院仍可采取拍卖债务人房产等财产的办法,为债务人清偿债务。

作者  | 2009-7-22 16:40:13 | 阅读(464) |评论(0) | 阅读全文>>

如果欠款人不还款怎么办呢?

2009-7-22 16:38:18 阅读232 评论0 222009/07 July22


     先介绍一下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诉讼中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的法定期限。超过了诉讼时效,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享有民事权利的人在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的2年之内,就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后,其民事权利将不受法律保护,特殊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
     如果欠(借)条中写明了还款日期,欠款人(债务人)逾期不还,出借人(债权人)可以在条子上约定的还款之日起2年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条子上没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欠款人归还欠款,诉讼时效是出借人向欠款人主张权利(索要欠款)之日起2年之内。如果出借人一直没向欠款人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受2年限制,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作者  | 2009-7-22 16:38:18 | 阅读(232) |评论(0) | 阅读全文>>

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

2009-7-22 16:36:51 阅读51 评论0 222009/07 July22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1日将《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征求意见稿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征求意见稿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个体工商户根据经营需要可以聘请若干帮手或者学徒。

 

    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个体工商户可以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制造

作者  | 2009-7-22 16:36:51 | 阅读(51) |评论(0) | 阅读全文>>

诗歌名句

2009-6-28 10:48:50 阅读102 评论0 282009/06 June28

1.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诗经.鹤鸣>>
2.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汉乐府民歌<<君子行>>
3.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汉乐府民歌<<城中谣>>
4.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晋.刘琨<<重赠卢谌>>
5.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唐.王之焕<<登鹳雀楼>>
6.人事有代谢,往事成古今------唐.孟浩然<<与诸子登岘山>>
7.草木本无意,荣枯自有时------唐.孟浩然<<江上寄山阴崔少府国辅>>
8.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唐.李绅<<悯农>>

作者  | 2009-6-28 10:48:50 | 阅读(102) |评论(0) | 阅读全文>>

哲理诗欣赏

2009-6-28 10:38:58 阅读100 评论0 282009/06 June28

 

哲理诗欣赏
——哲”者,智也;“理”者,道理、事理也;“哲理”就是睿智洞照之人事与自然之理。阐发自然世界与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道理的诗便是哲理诗。一些含道应物、迁想妙得的哲理诗,其本身就是诗人触物生情、寓理于形或融理入情的产物,是诗人对人生、对社会的睿智地思索和深刻地体察的结果。它往往是把发人深省的哲理同富有特色的生活情趣及新颖鲜明的艺术形象熔铸一体,来服人以理、动人以情的。本文拟从赏析几首哲理诗入手,试图帮助同学们了解哲理诗的特点,提高对事理的认识,辩正地分析客观事物和自然现象。

一、《放言》(白居易)

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祝蓍。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

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这首诗的主题是辨伪。首联提出有办法解决狐疑,颔联从自然景物入手具体介绍这一办法:让时间证明一切。颈联转入到历史人物,进一

作者  | 2009-6-28 10:38:58 | 阅读(100) |评论(0) | 阅读全文>>

曾国藩-流水高山心自知

2009-6-28 10:22:51 阅读114 评论0 282009/06 June28

1872年3月,曾国藩病逝南京寓中,终年62岁。
两年前,发生了震惊中外的“天津教案”。就是在1870年6月(清同治九年),天津的法国教堂育婴堂接连死亡婴孩三、四十个,同时附近又不断发生幼孩被拐事件,拐犯供称“系天主堂主使”。一桩必然发生的偶然事件,触怒了民不聊生、怨声载道的天津百姓。他们将法领事殴毙,随后付之一炬了法领事署、教堂、育婴堂,死伤法传教土、修女、教民数十人,又误杀俄商三人,殃及英美讲堂各一所。百姓把满腔愤怒随着烈火弥漫天际,愈演愈烈。法英俄等驻华公使联合抗议,并以军事威胁,清庭朝野震惊,派曾国藩往天津查办。事涉教堂,势难穷追到底;而民情汹汹,又势难置之不问。已是直隶总督的曾国藩深知此事左右为难,可又不得不奉旨行事。职责所在,无法推卸,只好写下遗嘱,带病应命。保定到天津,咫尺之遥,他却走得终生难忘。审判的结果不言而明,清政府软弱无能,忍辱退让,只有曲从洋

作者  | 2009-6-28 10:22:51 | 阅读(114) |评论(0) | 阅读全文>>

10首人生哲理诗

2009-6-28 10:02:59 阅读95 评论0 282009/06 June28

这里介绍的10首人生哲理诗,出自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人生哲学专著《均等人生》一书(作者:宾昊),书中共有人生哲理诗二十余首,有兴趣的朋友可直接从书中搜集。
1、
有人说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要做铁砧而要做铁锤,
那是因为
铁砧会挨打,
铁锤好逞威。

谁料想
挨打的铁砧满头金星满面泪,

作者  | 2009-6-28 10:02:59 | 阅读(95) |评论(0) | 阅读全文>>

望峰息心

2009-6-28 9:56:19 阅读39 评论0 282009/06 June28

【成语】:望峰息心望峰息心 - 木易の春 - 木易の春


【拼音】:wàng fēng xīxīn

ZDIC.NET 汉 典 網

【解释】:遥望山峦巍峨而尘念随之平息。多指遁世隐居。亦喻知难而止息。

【出处】:南朝·梁·吴均《与朱元思书》:

“鸢飞戾天者,

望峰息心;

经纶世务者,

窥谷忘反。”

作者  | 2009-6-28 9:56:19 | 阅读(39) |评论(0) |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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